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自学考试 - 自考专业 - 自考专业 - 正文

2014年起自考律师专业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

来源:四川在线 2014-2-27 8:26:40

自考律师专业今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张瑾)26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从今年起将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此规定并非四川做法,而是从教育部考试中心下达的指令,全国范围内都将从今年停招自考律师专业。通过几年的过度,将逐步取消律师专业毕业证书,要当律师只能通过律师资格证考试。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律师专业需要继续学习的考生,可按照经全国考委法学类专业委员会审核的课程顶替办法通过课程考试,并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选择按法律专业或律师专业毕业。

    考生可从即日起选择转为报考法律专业,凡已经考试合格的律师专业课程成绩,均可按照附件的规定顶替法律专业的相应课程;申请毕业时,须符合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门数、总学分及毕业论文等要求。

    考生如选择按律师专业现行考试计划毕业,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有效;从明年起,须按规定参加法律专业相应课程的考试,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达到全部的毕业要求。考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在申请毕业时不得重复使用。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